【不认定逃逸的几种情况】在交通事故中,“肇事逃逸”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,通常指发生事故后,当事人未依法采取措施、未报警、也未配合调查而离开现场的行为。然而,并非所有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“逃逸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离开现场,也不被认定为“逃逸”。
一、
1. 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处理:若事故发生后,驾驶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,并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,即使之后因伤情或情绪原因短暂离开,也不构成逃逸。
2. 因紧急情况暂时离开:如车辆起火、人员受伤严重需送医等紧急情况,驾驶人为了救助伤者或防止二次事故而暂时离开现场,事后及时返回并配合调查,不应认定为逃逸。
3. 误以为事故责任不在自己:如果驾驶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,或者误以为对方是全责,出于误解而未立即报警或未留下,且后续积极配合调查,可不视为逃逸。
4. 未意识到发生事故:例如在夜间行驶时,驾驶人未察觉碰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,之后发现后主动联系并配合调查,这种情况也不应认定为逃逸。
5. 因交通管制或道路封闭被迫离开:如遇突发交通管制、道路封闭等情况,驾驶人无法继续停留,且已通过合法方式通知相关部门,也不属于逃逸行为。
6. 未造成实际损害:若事故仅造成轻微刮擦,双方协商解决,驾驶人未报警也未留下,但后续有明确证据表明其愿意承担责任,一般不认定为逃逸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序号 | 不认定逃逸的情况 | 具体说明 |
| 1 | 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 | 及时报警并等待处理,虽短暂离开仍可认定为非逃逸 |
| 2 | 因紧急情况暂时离开 | 如伤者需要送医、车辆起火等,事后返回并配合调查 |
| 3 | 误以为事故责任不在自己 | 出于误解未报警,但后续积极配合 |
| 4 | 未意识到发生事故 | 未察觉碰撞,事后主动联系并配合 |
| 5 | 因交通管制或道路封闭被迫离开 | 在合理情况下无法停留,已通知相关部门 |
| 6 | 未造成实际损害 | 轻微事故,双方协商解决,后续配合调查 |
综上所述,是否构成“逃逸”不仅要看行为本身,还要结合主观意图、行为后果以及事后表现进行综合判断。法律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同时,也注重对当事人行为的合理认定,避免误判和滥用处罚。


